第564章 择夫婿娜莎任性度难关胡王抢劫
功立业的辰光到了!”肥义指着虎符并谕旨,“我王密旨,今年收服林胡与楼烦二胡!”
众将皆现喜色,纷纷问道:“怎么打?”
“没有听清吗?是收服,不是打!”肥义重复。
众将怔了,面面相觑。
“这……对付胡人,不打,怎么收服?”一将问道。
“看到那些辎车吗?”肥义问道。
“看到了!”众将异口同声。
“就用它们收服!”肥义阴阴一笑,“接后几日,你们就开放关市,将那些物什全部摆上,吸引胡人前来贸易。”
“这怎么能成?”一将脱口而出,“今年大灾,胡人这要熬不过去了,运来这么多宝贝,他们还不来抢?”
“哈哈哈,”另一将恍然有悟,大笑几声,指着那将,“瞧你笨的!他们不来抢,我们怎么去收服呢?”
众将大笑。
“不过,如何让胡人来抢,这里面可以大有巧妙哩。”
“巧妙在何处?”众将急问。
“就在这儿!”肥义掏出苏秦交给他的锦囊,缓缓打开。
耸然入云的大黑山不再黑了,盖着一层直到春天才能化去的白被。沿着大黑山脚一路东流的一条宽大河谷浑然不见,只有一道若隐若现的雪沟暗示着它的存在。
雪沟的两岸,扎着一座挨着一座的白色包帐。这些包帐来自草原的各个部族,多为部族首领与参加山神节庆典大赛的竞赛选手。
从设立于大黑山半腰的高塔上望下去,这些白色包帐与大地上的积雪浑然一体,密密麻麻,绵延数十里,一圈接一圈,围出一个接一个的小屯。屯与屯之间,错落有致,形成一条漂亮的图案,宛如一条贴着山根自西向东蜿蜒而去的草泽大蟒。
小屯与小屯的区别在于各个包帐门前所立旗号的颜色。每一个小屯插着同一种颜色的旗帜,每一个包帐的门前所竖的旗帜上绣着不同的图案,上面标着易于识别的符号,以免人们钻错帐篷。包帐的前面,堆放着他们储备的畜粪与食物,时不时会有几个牧羊犬,在河谷的雪地里追逐打闹。
在这些小屯的最中心位置,矗立着一座最大的帐包。
它就是草原之王阿古拉的王帐。
暮色苍茫,一轮明月腾空而起。
正月十五日是楼烦人的山神节,主要祭祀大黑山神,因为楼烦人所背依的三十余坐达兰客喇山头,皆由大黑山统领。
在这大正月的第十四个夜晚,王帐前面的宽大河谷里,欢庆山神节的一长排篝火映照雪野,篝火上是一架架的烤全羊,肉香弥漫在河谷里。来自楼烦各部落的数以万计的草原男女无不披红挂彩,在篝火边或烤或分,或吃或喝。在鼓、锣、胡笳、胡琴及各种胡乐声中,草原儿女在酒精与羊肉的刺激下,或翩翩起舞,或引吭高歌,场面刚猛。
舞乐至高潮,衣着亮丽的草原明珠娜莎公主粉黛登场。在庞大乐队的伴奏下,二十四名草原美女与二十四名草原壮男翩翩起舞。
圆月朗照,篝火红映。
舞、乐渐入高潮,花枝招展的草原公主娜莎闪亮登场,美得像是阳春四月里开在草原上的花。
娜莎款款沿场边走动,边走边向狂热的观众扬手致意。
娜莎走到托力跟前,向他伸手。
托力走出,拉住她的手。
二人走到场中。娜莎看向乐队,扬手。
乐队变调,托力与娜莎双双对舞,边舞边对歌。
歌是献给大黑山的,托力唱山,娜莎歌水,之后是合唱。
辞曰:
大黑山,破云刺天
大黑水,穿谷傍山
大黑山是苍鹰的家
大黑水是花草的园
苍鹰筑巢于山巅
花草扎根在水边
大黑山,是草原男儿的骨
大黑水,是草原女儿的血
山与水相依相偎
骨与血相通相连
……
娜莎与托力,一个是草原公主,一个是草原金鹰,你唱我和,歌舞对韵,将场上气氛完全激荡起来了。
坐在客位的三个王子互望一眼,三道目光不约而同地射向托力。
不错,是后晌迎接他们时与公主傍马而行、胸前挂着号角的那个汉子。
老巴图的脸拉长了。
他们父子受邀而来,名义上是参与楼烦人的山神节狂欢,实则是为儿女婚事。楼烦公主娜莎年届二八,正值芳龄,遂由楼烦国师勒格与林胡国师哈什格保媒与林胡王子联姻。楼烦公主只有一个,林胡王子却是三人,胡人也没有嫡长子继位一说,因而,老巴图依照阿古拉的意愿,将三个王子全部带来,由草原公主挑选。
一个摆明了的事实是,草原之王阿古拉没有嫡嗣,只此一女,谁能娶到她,谁就是未来的草原之王。这且不说,在出行之前,老巴图也放话说,他们三人中,谁能如愿娶到娜莎公主,谁就是未来的林胡王储,因而,这是一场直接决定三兄弟未来君臣地位的求婚,堪称关系重大。
三兄弟无不暗自铆劲,欲在公主面前一展身手,不成想的是,公主的第一场舞蹈竟然选的是同族汉子,不禁对唱,还对跳!
“阿古拉,我尊贵的草原之王,”老巴图举起觞,眼睛盯住正在劲舞的托力,“小伙子舞姿优美,跳得不错呀!”
“呵呵呵,”阿古拉晓得他意指什么,举起觞,轻笑几声,“他叫托力,是草原上去岁比试胜出的金鹰勇士,年轻人拥戴他呢!”
“是吗?”巴图饮尽觞中酒,“别不是草原女儿所选中的鹰吧?”
托力这个名字,在草原上指的正是鹰。
“怎么可能呢?”阿古拉压低声音,“托力是外族投来的落难人,刚到草原时年仅六岁,我看到他时,他们母子就要饿死了,旁边还守着一只饿狼。我射死狼,见他们可怜,又收下他们母子。之后,托力和娜莎一起长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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