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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人性的逻辑》

而是我们根本就无法安排这么一个打扫现场的场景。在自杀案件发生后,子影无论都必须回家,并且请人打扫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与浩与她一起打扫的逻辑性可能存在,但是至于两个人是如何打扫现场的,绝对不可能象平时打扫卫生一样,出现所谓你打扫哪里,我打扫哪里的问题。

实际上,根据相关资料,当年《尼罗河上的惨案》在中国公映时,观众就提出了一个比较深刻的问题就是,假如那位侦探不在这艘游轮的话,那么这一切又该如何被作者描绘的问题。实际上,作者已经安排了一个让作为婚外情人的男女杀手免去法律惩罚程序自杀的结局。这个结局实际上非常失败。按照正常逻辑,两个凶手根本就没有事情败露而自杀的打算。作者之所以安排这个结局,实际上目的和《无一生还》差不多,都是暗示对于当时法律制度存在许多矛盾现状的质疑与批判。所以,故事的情节其实是否吻合逻辑并不重要,关键的是把作者对于当时西方法律所持有的态度表达出来即可。文学价值的体现并不是指这部《尼罗河上的惨案》及《无一生还》的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借助文学的名义去批判现实。

如果仔细分析英国影片《水晶鞋与玫瑰花》拍摄现实背景的话,其实它就是一部关于现代英国皇家如何选妃方针的应景之作。这部影片摄制于1976年,而威尔士王妃戴安娜五年之后就与威尔士王子在圣保罗大教堂完婚,成为全世界最受瞩目的王妃。所以,文学创作总是与国家机器发生着各种不同类型的相互关系。文学自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了与国家与社会与自然与逻辑与哲学与宗教与道德与价值与审判与罪行与元罪的相互关系。

除此之外,就关于《尼罗河上的惨案》所具备的文学特征来说,无论是文学价值或者说情节的布局方面,都是逻辑性极其糟糕的状况。当凶杀案所谓目击证人奥特勃恩太太,正要说出那个凶手时,一颗子弹却射中了她……这个情节其实非常失败也非常可笑。凶手怎么知道她是目击者,又怎么知道她会在什么时候说出凶手是谁,并且作为一个作家,也不可能在任意的可能危险场合就说XX是凶手之类的话。还好,到目前为止,中国作家还没有谁以这种手法描述目击者揭露凶手的场合及方针。

但是,尽管在没有正式出现关于类似情节的侦破作品,但是根据一些资深电影文学剧本编辑的回忆我们可以知道,他们自《尼罗河上的惨案》于八十年代之初在中国公映后,将近百分之九十的投搞者在投递类似题材的电影文学剧本时,肯定是有如下的描述。——当所谓目击者说出我看见几个字的时候,肯定有暗处发射的子弹将其击毙。幸亏这些编辑们眼睛雪亮,不然的话,中国将出现N部类似《尼罗河上的惨案》的电影在电影院上映。所以说,作为侦破题材的《尼罗河上的惨案》,在中国的影响力还是属于比较大的状况。但是,由于我国八十年代文学创作刚刚与国际发生相互关系的情形之下,这种模仿值得原谅。

所以说,当文学创作即便需要为解释其他社会现象作出承担时,逻辑依然是主要的支撑。因为作家要通过文学载体所讨论的所有问题都是关于批判现实主义范畴之内的问题,所以,逻辑的作用绝对不可被忽略。十年前中国曾经有一部真人真事改变的电视剧《恩情》轰动一时。如果仔细分析这部来自于真实事件的影视作品的话,逻辑实际上是可以随时随地忽略的东西,即走到哪里是哪里。

但是,编导为了使走到哪里是哪里的状况尽早结束,安排了一个信仰基督教的人物,通过其在教堂的忏悔内容才真正证实了所有一切纠集的根源。所以说,这个基督信徒才是唯一合乎逻辑法则的人物,而其他的都不算。他们只是所做的一切最终要经过基督信徒的验证才证明逻辑性的存在。

而我们这部却在结构上非常特殊,我们没有相关在教堂可能出现忏悔而透露某种秘密的角色出现。楚紫及山戊之死是既定的客观存在,因为它是属于没有目击者的那种事件,所以只有靠我们自己根据现象去推测他们死亡的真正原因。所有的一切都必须凭借逻辑的推理去发现,去导出。而在这一环紧扣一环的推理环节中,还有重叠着那些已知的条件与未知条件的协调。由客厅花罩玫瑰引出的参考性话题是,为什么花罩里的玫瑰由红色变成了白色。这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因为玫瑰已经霉变到不能分辨眼色的地步,所以从表面上看,神秘老太婆关于玫瑰的话语内容非常不可靠。我们先回忆一下早期章节中的相关描绘:

宴会将近深夜十一点才结束。疲惫不堪的我经过客厅时,神经却因为看见花罩下的那朵玫瑰而变得立即紧张起来。女主人住在楼上。待她上楼后,我突然想起,今天上午那个老太婆在客厅里面对着枯萎的玫瑰十分激动:子影,这不是他先前送给你的那朵玫瑰。不是的,当年的玫瑰是红色的。我清楚的记得,那个男人为了在订婚仪式上送给你喜欢的白玫瑰,可是,他跑遍大街小巷所有的鲜花店都没有找到。我以前没有注意到从前花罩里的红玫瑰变成了百玫瑰。

这就是说,我现在看见的这朵白玫瑰,并不是当年原先就罩着的红玫瑰。那么玻璃罩之下的玫瑰由红变白,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但是,如果我们的读者再将思路拓展的广泛一些或者说从别的方面寻找这个老太婆话语没有错误逻辑性根据的话,那么又会出现一个重要的思考转折。也就是说,在这种玫瑰颜色不能辨认的情形之下,而原先那束玫瑰的形状及散射特征却不会有特别重大的变化。再就是说,捆绑玫瑰花束的物品即便时间久远,也能依稀可变——说来说去,我们的意思就是说,这个神秘老太婆是从原先玫瑰花束的特征判断玫瑰被换了,而不是根据颜色特征作出的判断。

而另外,实际上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机理就是,即便原先的红玫瑰如何腐变,它也不会是纯粹白色的样子。再就是说,因为老太婆是每年相同的季节几乎都会准时来到别墅拜访——所以,老太婆不论在今年什么时候来,她都亲眼看见过原先那束玫瑰。而对于我来到这所别墅的时间来说,我所看见的,仅仅是现在时的玫瑰而不是过去时的玫瑰——这就是我和老太婆由于时差所导致的状况。所以,关于逻辑的把握程度,在我们的作品中基本上是比较集约的状况。无疑,我们这个关于客厅玫瑰的阐述,其实是一个关于逻辑层面再升级的思考——但是,我相信这种解释绝对是出乎您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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