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租房界的先驱
”
“当时租的时候,说哪怕北城拆了都不涨房租。这回说,北城要拆,得赶紧涨房租。”
“唉······”
“找房吧。”
余飞认为,托朋友介绍的比较靠谱,因为不管房子怎么样,至少还有介绍人这么一层关系,朋友不会害我的。
于是第二天,他来到了他一个号称手里万顷房源的朋友那里,这个朋友非常神秘,连朋友圈都是以第三人称发出的,虽然他们家还在筒子楼里,但是据他所说,这算是隐居。
他带着余飞来到一户民居,六十平米,一室一厅,有厨房、有卫生间、有阳台,生活设施虽然老旧一些但是一应俱全,厨房橱柜里甚至还有成套的盘子碗筷,水电费什么的到时候一楼的大爷会挨家挨户收。
大哥很开明的告诉余飞,南三环这种房只有他知道,他悄悄把报价告诉余飞,余飞甚至觉得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但是,事出反常必有妖,余飞还是没有实质性的行动,只是听任着大哥盘道,兜来兜去,大哥总算说出了实情。
“这房啊,你可以租,但是,得放点东西在你屋里。”
“东西,啥东西?不占地方啊,本来这就不大。”
“就是一些女人的衣服啊,鞋啊。”
“为什么啊?”
“这房啊,是我一表姐租的,她回家生孩子去了,你暂时住这儿,万一,我是说万一中介找上来,有她这些物件在,你不是也好借题发挥嘛?”
大哥说的很从容,甚至任何一个旁观者都会觉得感动,但是稍微一个具备法律常识的人就会发现,这简直是个骗局,余飞本身倒是不清楚,但是包子清楚。
方育则是没有轻举妄动,他只不过去自如啊、58同城啊稍微浏览浏览,反正还有些时日,在他心里没什么比他的片子更为重要的。韩琳觉察到了他的异样,稍微问了几句,方育不觉有些恼了,便再没有继续。
再后来呵,乐子终于住进了体面的学生公寓,没什么惊喜,没什么糟糕的;包子的公司提供了廉价的单身公寓,包子高兴地像个二百斤的孩子一样搬了进去;余飞跟他爸在众人的撮合下也算是和解了,他又搬回了家,过上了自己熟悉的生活;至于方育嘛,他的房价终究涨没涨,只有房东和韩琳知道吧。
其实说到底,租房本就是个悖论,想想看,即便是租房也多是以年计算,就算是买房不过产权几十年,严格地讲,不都是一个样嘛?那么区别呢?人们总在感叹着,收入太少、房租太高,收入占房租比难以协调,人们说,租房终归是焦虑,在没有一张床和家里一样。但是,这样想,一个人,不论他收入几何、地位高低,如果能够将一个地方填满,我指的是物质上的基本自足,以及精神上的心有所属,那不是家又是什么呢?
最后,分享一个故事,一千多年前,有个落魄的人,是为租房界的先驱,租了一套单间,自己也不甚满意,于是他想尽办法宽慰自己。到底怎么办呢?还是写点东西。他当初提笔写的第一句到底是不是骂人的,已然无从考证,只是人们总会记得他说过“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