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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不期而遇,哪怕是相亲

莎莎,本就是桃花眼的她,平日里总爱装出一副生气的模样,但是眼睛不会骗人,此刻,余飞发现她的眼里好似有万千温柔波涛汹涌,有如春夜松花酿的酒,也像秋日黄昏过的风。“快起来!地下凉。”莎莎搀起余飞,却发现这个被打成猪头的人正一副陶醉地望着自己,“你再看我我摔你了啊!”余飞赶忙缓过神来,他瞅了瞅莎莎扶着自己的手,莎莎赶忙躲开。

“余飞,你今天来找我,到底什么事儿?”

“莎莎,我其实就想说······”

莎莎望了望周围,打架的美团小哥和不服气的烤冷面团伙蹲在墙角,都是一脸懵逼,他堵住了余飞的嘴。

“再过半个钟头,我下班,要不······”

“好,我等你!”

“外头那GLA停的真不是地方!活该给他贴条!”

“卧槽,我车!”余飞当下汗毛都快炸了,“卧槽,我孩子!”

据说在那之后的三天,莎莎给余飞的回复除了“你给我滚”之外就没有什么能拿得上台面的话了,不仅如此,他还要打起精神来上班,自从汽车被贴条外加儿子在学校门口狂站三个半钟头之后,副科长再也没给余飞好脸色看,即便是余飞给他家儿子买了AirJordan的球鞋,办公室甚至疯传余飞把副科长孩子给拐卖的流言。余飞自顾不暇,却满脑子全是莎莎,虽然她总是让余飞滚,但是至少她还在跟余飞保持联系;虽然她当天表现得很生气,但听了余飞的话,她也动容;虽然她一直在克制着绝对感性,但是余飞却分明感受到了她的温度。余飞从不是一个靠一腔孤勇向前的人,但是这一次,他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

实际上,暧昧期是一场漫长而艰辛的拉锯,互相试探,渴望获知瞬息自己于对方的意义,故作深沉,只怕逾越界限后失了身份,会错了意连友人都难以完成,在此之中,任有一方动了情,告白,将是一场轰轰烈烈、向死而生的单挑,要么化敌为友、要么玉石俱焚,当然其中也不乏温吞者,即便辗转反侧也不愿贸然,如此种种,却不是最为棘手的,试想,假使两个人都动了情,一个拿理性来作为借口忽冷忽热,一个不得要领干做无用功,告白,成了一场博弈。

“卧槽!那咋办?”

“搁谁谁乐意啊?”方育瞅了一眼余飞。

“我这一辈子大事就看这一哆嗦了,谁为哥们儿搏一搏,哥们儿结婚我许他不随份子!”

“那也···唉!”方育看着桌上的黄酱眼神逐渐缺德。

第二天整赶上周末,余飞出了奇的起个大早,可把晨练的爸妈高兴坏了,谁也想不到余飞去找的这人是曾经把自己喝吐到怀疑人生的“大屎”。这位“大屎”自诩是影视传媒界大咖,从小打剧组长大,但是如今却夜夜酗酒,可能他给自己目前是“末路英雄”设定吧。方育告诉余飞,没有一顿酒下肚他解决不了的事,于是,余飞提溜着两瓶剑南春就东拐西拐来到了这位“大屎”家,一看拿着酒,就知道有事相求,闭门封院,余飞暗叫一声“讲究!”

当天下午,莎莎所在的派出所多了一位身高不足一米七、吆五喝六的醉汉,被逮进来的原因是醉酒破坏公物,更为奇怪的是,这名醉汉竟知道莎莎的名字,并点名让他来录口供。

“姓名!”

“余···飞。”

“到底叫什么?”

“余飞叫我给你来道歉,他说你一定想听他。”

“她到底喜不喜欢我”,这是个相当哲学的问题,每一对痴情男女,不论是热恋中还是结婚后,是异地恋还是黏在一起,都难以回避,甚至无时无刻不作为对方有疑似不轨行为时的质问,与“生存还是毁灭”相比,这个问题似乎更像是“送命题”。事实上,从心理学角度上看,恋爱双方维持微妙平衡的状态,是关于感情生活中某种供求关系,给予的多了害怕亏待自己,收获的多了又害怕沉溺,说到底,还是不够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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