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4 初见杨嗣昌】
民,侵在书吏者不得复洒花户,元年以后照尝徵解,宽其旧徵,以急其新。其本年各项正额,务要及期速完,仍刊定榜册,使百姓晓然共见、共闻,知朝廷与民休息至意。
启六年闰六月十七日,明熹宗正式罢免启五年十月在户部尚书李起元建议下恢复的新开商税,总计连一年时间都不到。
启六年九月七日巡抚福建右佥都御史朱钦相言:近奉明旨停止榷税,此浩荡皇仁,臣子敢不仰体。惟是闽中税分新旧海澄洋税,与福州税课司从来额徵,以给兵饷,且彭湖向为红夷窃据,今筑城增兵,远海长戍,俨然一重镇,兵不可撤,则舍洋税饷无所出,相应仍遵前旨,以济急需。
若闽安、竹崎等关,则万历年间新开之税也,新税已停,无容再议,但未奉旨之先已收过闽安等税四千余金,傥蒙留抵新饷,固出特恩。
若以大工浩烦,仍当解助,非臣所敢妄觊也。得旨:海澄洋税与福州税课司从来额徵,以给兵饷,淮照旧行,不得与新税同免。
其收过闽安等税银四千余两,仍着解进,以助大工。
福建一省总计收到新复的商税不过四千两,还被用去修了三大殿。
之后,明廷又陆陆续续罢免了其他商税。
启六年十月戊申镇守山海太监陶文言:关外潘家口、桃林界、岭冷口等处每年所抽木税等银,通计四千有余,原非正额之供,久作虚糜之耗,乞敕部酌议,或解助大工,或存留修筑城堡。得旨:边口各商贸易良苦,各口税银既不系正供,着尽行蠲免,以彰朝廷恤商德意。启七年正月辛卯免榷潼关、咸阳商税,从陕西巡按庄谦请也。
启七年五月癸未,浙直等处商人翁元等以鄚州药王庙商税蒙厂臣奏免,请许捐资建坊,以彰仁化,许之坊名,显德流芳。
可以看出,启年间压根不存在一个专门压迫商人,在商人身上拔毛的魏公公。
相反,魏忠贤和其同伙倒是罢免了不少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