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成熟的印记

“我渴望学到更多的知识然后再去完成我的梦想,但是你渴望我的自由,却没有看到我身上没有一点点的知识,所以我觉得我们两个人是互补的,但是在你身上我看到了更多的好处。毕竟每一个人都要因为学历而变得丰富起来,更要以自己的学识把自己武装起来。”韩亦鑫说!

后来,韩亦鑫依旧在坚持这些小说,而这本小说她已经写了好几年了,到现在一直写了一个开头,但是想在现在这个社会发展下去,必须得有一个正经的工作,要不然你根本没有任何的资本去谈什么梦想,所以韩亦鑫就去了工地干活儿。

刚开始他的父母都非常反对他去工地干活。可是后来又想一想,自己的儿子在部队里什么样的苦都吃过了,在工地干点活又算什么呢?再说了,如果他又不去工地,那还能去哪工作呢?因为一个男孩子本来没有什么学历,也没有什么技术,就只能去工地干活上班了,或者去哪个商场当当保安,每个月还可以混点工资。

就这样,韩亦鑫在工地上待了一年多,在工地上日子。就如同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一样。他还是穿着一身迷彩服那个迷彩服舅舅的上面还有尘土,他的头带一边黄色的安全帽。早上穿的还是那种军用的球鞋,最爱日子过的有点儿苦,但是他也从来没有抱怨过。因为每个人都会选择一条自己要走的路。不管这条路走的时好时坏,这条路上有多大的坎坷,但是每当我们发现他的痛苦的时候我们绝对不能抱怨,毕竟这条路是自己选的。而我们在发现一些快乐的时候。就这样吧,这些快乐当成自己最大的荣幸了,只有这样才能会在黑暗中生存下去。

就在韩亦鑫在工地上干完一年时间的活的时候,他的那些同学。也就是高中的时候这些好朋友都已经大学毕业了,他们有的人因为在大学期间上了什么警官学院,或者就读某个师范大学,现在早已经成为了一名合格的警察或者一名优秀的老师。

李莉也继续留在了学校读研,家里四面都被火给烧了个干净的女孩儿,现在他的前途一片光芒儿。再看看自己曾经光鲜亮丽,现在也不得不为生活低下头,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奉献着自己的年华,岚汐,当然她也在读研,研究生给读完了,他们的生活恐怕就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曾经那个家里什么都没有装修,都需要去四处借钱的那个女孩儿家里肯定会慢慢的好起来,然后走向富裕,走上中上等收入的人群之中。

而曾经那个和自己一起相依为命,每天上下学的女朋友,现在如果研究生毕业了,那么他的生活和自己又越来越大。杰本来一个高中毕业,一个大学毕业之后又去考研。读研,那么两个人的思想境界肯定是不一样的。如果说大学和高中毕业的思想进阶就差一截,那么读研究生和高中毕业的学生这两个人相比,那思想,恐怕就是一个非常宏达的**了!

果然,就在他的同学有的人已经工作了,有的人继续在学校里读研究生的时候,韩亦鑫写的回忆录写的自传早已经在网上开始慢慢的流传了起来,他的书一下子就火了起来,而且广受广大年轻人的喜欢,突然间,他发现自己再也不用去打工啊,他完全可以用出版费来给自己的生活加一些色彩,就和上班根本没有什么区别,而且这个时候他也发现原来说比上班挣的钱更多呀。

恐怕每个人成长到一个阶段的时候都会变得很现实,它会特别看重自己的生活。还有物质方面的东西,毕竟,只有物质方面的东西才能让你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也会给你身边的人带来好一点的生活。

其实,没有钱的人根本就不配谈什么恋爱,因为在别的小朋友有什么东西的时候,敲你家的小朋友也喜欢那个东西,所以他特别惨,然后那个东西的时候,你根本没有办法让她得到那个东西,因为你的能力有限,根本就没有办法让你的小朋友或在她自己向往的生活中,所以韩亦鑫一直都只想赚钱赚钱再赚钱。

韩亦鑫他也知道在很多人眼里,自己只是一个生活分文又没有多大的成就的一个人,他现在只想每天好好做好自己的生活好好工作。每天努力赚钱,然后在自己的小说中把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都给写出来,对于往事,其实回忆起来他的内心还是很痛苦的。因为当初很冲动的就在一起了,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能不能给那个女孩儿好最好的陪伴或者最美的婚纱,如今想了一下,其实他的心一直都在滴血。滴着滴着啊,一个人有正经的自己的梦中,睡着了,醒来之后发现还是自己一个人,那种感觉恐怕只有他一个人懂。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人,他从来都不愿意相信爱情。他根本不知道,而且在自己的生活中会是什么样子的。他也从来没有得到过爱情也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对的人,每当韩亦鑫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她总会劝说哎呀,你等等吧,或许你真正的爱情还在路上,他只是拼命地在向你走来,你还没有发现他而已。

但是当你回头看看你自己走过的路,还有你经历过的感情,和你曾经一起有着欢声笑语,一起都在马路上打打闹闹的那个女孩儿,现在你是不是丢了她,再也找不到她,也没有了她的音信了呢?

韩亦鑫给李莉发去的小说草稿中,是这样的:“我很喜欢站在阳台的落地窗前,细数太阳撒下来的光,静听风吹叶落吵吵作响。暖心向阳,无畏悲伤一

真的,每天的午时三刻,太阳是最亲睐我的时候,阳光不燥,微风正好。养的家猫最近吃得是越来越肥了,又像是怀了猫baby,大摇大摆,迈着高挑的步伐。转眼又见它跃上阳台一角的摇椅,摇椅轻晃起来吱呀呀的响,它找好立脚处,眯着眼,阳光下,越发懒得动弹。我可没有闲情逸致去挑衅它我卫顾羞脱下风于的外衣,就那么随处一扔好了,暂且放下心头的顾虑,在这顷刻间就要与太阳“约会’”了,想必也是极好的。然后当阳光泼酒,直到自已被照得“闪闪发光”的时候,猫叫了,闹钟响了,我知足了。

因为是大晴天,挂在凉台上的是闺蜜昨夜洗的衣物,也都晒干了。我刚沏的下午茶,光晕里看到热气一个劲儿的往上窜,一个人的下午,还好有闲书看有歌放,有暖风有阳光。

我喜欢热闹的大街,喜欢有人陪。

公交,一路望看迈万,孤叔到深渊里也不畏惧。时过境迁,一些不能说的话渐渐成为了心中的秘密我被迫学着说谎,掩盖心酸的事实。我终于明白了妈妈说过得那句,人总要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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