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便是我出身江南,也知梨台之戏,戏目从不会在开场前露出,也由此梨台之戏更为受人关注和期待,甚至坊间还有盘口以梨台所演之戏目来开赌,听闻有那常年看戏的客人,因此得了不少金钱,倒也颇为奇趣。”
黎青颜还真是第一回听说,只觉这梨台的做法有些意思,颇有几分巧思,有点像现代社会招揽客人的独特营销手段。
不过在这里便是能看到,足以证明这背后的老板十分聪明。
于是,黎青颜赞叹了一句道。
“梨台老板,心思着实巧妙。”
话音一落,一旁的夏谦,不知为何,轻轻地勾了勾唇。
***
没过多会,梨台倒是陆陆续续进来了不少人,将底下的散座,甚至于黎青颜楼下的那些包厢做的满满登登,这架势,颇有几分黎青颜在现代看相声的感觉。
只是台上没有桌子。
不过,奇怪的是,其他楼层的包厢都满了,偏他们这层的包厢,就只有黎青颜和夏谦两人在,这让黎青颜莫名有一种包了一整层“甲字房”的土豪之感。
但却不知,为何其他“甲字房”无人。
黎青颜正想着是不是梨台最近达官贵人来的少了,还是今日世家子弟小姐们有什么活动,没多少人来此看戏,耳边便听到夏谦清朗的声音。
“阿颜,开始了。”
黎青颜瞬时将目光投在了底下的高台之上。
这第一场戏,倒是十分经典的开场,就连现代的黎青颜一看都知道是什么戏——
《窦娥冤》。
讲的是寡妇窦娥,被无赖陷害杀害无赖的父亲,昏官毒打窦娥,她依旧不招,结果昏官毒打窦娥的婆婆下,才导致窦娥屈打成招,认了罪,判以斩首。临刑前,悲怆的窦娥,极其愤怒又悲痛。所以,她许下三桩古怪的誓愿:一是斩下她头的刀口血要溅挂在旗枪上的白练,一滴血都不落地,二是六月夏日,大飞雪,三是窦娥所在之地大旱三年。
窦娥冤屈实在太过,终使这三桩古怪的誓愿一一实现,最终凶手也得以严惩。
黎青颜匆匆看完这一场戏,倒是同话本子里还原得所差无二,而且最为精髓的是在六月飞雪那一段,天空中还真飘着雪下来。
甚至离得近的观众们,还能感受一阵凉意,神色颇为惊奇。
黎青颜和夏谦在高台之上,看不真切,但古代可没有人造雪,这点黎青颜十分明白。
所以只奇怪道。
“明明不是雪,为何会让前排的观众们感受到凉意呢?”
这话落在了忽然进来,给两人换茶的小厮耳里。
小厮笑了笑回道。
“这位客人有所不知,我们梨台的戏,讲究一个真,所以,这雪是采集了细小的白花,剪成小雪粒的模样,然后静置在冰库里,待演出之时,再快速取出,作为道具洒落其下。”
时近秋日,冰价不贵,但夏日可不一般,黎青颜略挑了挑眉。
“你们夏日亦是如此?”
小厮脸上笑容不变。
“自然。”
黎青颜不由咋舌梨台老板的大手时以才学立名,能得一声“才女”称呼,但在出嫁之后,能否主持好中馈,才是最得看重的。
可这个女主角是真喜欢才学,所以在其母亲,让她学习管家之术,放弃书本时,女主角并不愿意,所以,她嫁过去后,虽然才名了得,但不会管家,无法成为男人背后坚实的后盾,夫妻感情也日益减淡,最后落得夫君寻美妾,自己抑郁而终的下场。
表面上好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女子的一生的故事,但事实上这个本子添加了很多写作者的个人情绪,比如极力夸赞主持中馈之术,反衬才学之于女子的无用。
也许主笔者一开始的初衷,是希望女子们看到这出戏后,能更多地好好去学习中馈之术,为以后做贤妻良母做打算,但却拿才学做了踏脚板,这是让自小爱读书的元瑾芙不能忍。
才学怎么就成了无用之物?是,女子一生的追求是其为嫁人,但以元家对元瑾芙的疼宠,给予了她寻常女子未曾见过的世面和眼界。
主持中馈,自然是要学的,可读书对于元瑾芙而言,更是像呼吸一样的必须物,甚至如果说嫁人,便要元瑾芙不读书,那她绝不会去嫁人的。
当然,这是基于元瑾芙有一个强大的家庭背景,即使混吃等死当个懒姑娘,也有人能养得起她。
而元瑾芙嫌弃这个本子烂,还有个原因是因为这个本子的结尾,女主角的夫君另娶了一门填房,这位新上任的继室,是个主持中馈的好手,没过多久就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夫妻感情逐渐和睦,收获了圆满大结局。
怎么有才学却无主持中馈能力的女子,就无法收获幸福了呢?
这在元瑾芙看来,略带几分歧视之意。
正巧那个主笔者被元瑾芙叫了过来,为其避嫌,主笔者在外面阳台,而元瑾芙则在里面屋内端坐,中间还有丫鬟传话。
丫鬟很快传达了元瑾芙的意思。
“为何如此贬低有才学而无主持中馈能力的女子?”
那位主笔者虽然想敷衍而过,不想得罪元瑾芙,想着就认个错得了,谁料元瑾芙非要听个明白原因,主笔者没招说了实话。
“女子嫁人自古以来便是头等大事,若一味追求才学,而不学中馈之术,自然难以家庭和睦,而且才学在嫁人之后,只得平添个夫妻情趣,教习子女,凸显名声,问其根本,完全无实质之用,到底过于虚浮。”
主笔者的意思很简单,才学对于女子锦上添花可以,但若是本末倒置则不行。
元瑾芙听到前半句,虽然听着不舒服,但到底可以理解,但后面半句,说才学完全无实质之用,元瑾芙略微有些忍不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合一
明天回归一个活力知知,开始正常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