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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搭子金妮

    效区村落里的房屋密密麻麻,电线杆上拖着杂乱无章的电缆。门前一条三米宽的小巷直通远处的公路。房屋旁长着青绿的野草,几只黄毛野狗东窜西跳,其中一只是我养的,叫闷骚。

    我从来没给闷骚洗过澡,也没管过他,每次到外面吃饭时,总要打包一点回来给它。如果它咬了人,我绝不承认这只狗是我养的。要杀要剐你们看着办。

    闷骚是我前女友留给我的,她说喜欢小动物和小孩的人都是善良的。那时侯我们住在小区里。我们恋爱的很平淡,通居到一起也很平淡,她问过我什么时侯结婚我闭而不答。我说我们每个人的结局都一样,就是死亡。所以不需要问我要结局。

    闷骚的母亲那时侯是条流浪狗,住在楼道里,每天都会有邻居给它带饭,吃得它肥肥胖胖,见人就摇尾巴,温饱思淫欲,不久后就下了一窝崽,我女朋友就抱了闷骚回来,像抱着自已的儿子一样,除了打理闷骚,她就是发信息。我对她不闻不问。就连在床上她也是信息不断,脸上洋溢着幸福。我十分气愤,但没有爆发,我感觉自已没有受到重视。

    现在我对女性出轨有了非常明确了判断,只要看两点:她手机平时是不是倒扣?她在床上是不是敷衍?

    她每个星期会去让次头发,都是固定的一家,她穿的衬衫都是松松垮垮的,如果躺在椅子上,肯定被理发师们看光了。一想到这些我就难受。她每次去的时侯都是找16号的理发师,一来二去就熟了,不知什么时侯两人互留了手机号。有天晚上我正跟她在床上练功,突然就被那个理发师来的电话惊扰了,她迅速爬起来连裤子都没穿就慌慌张张跑到客厅里去接,故意很大声的扯着话外题,我知道有事情发生。

    我并没有就此事大发雷霆,如果她最后要嫁的人是那个理发师,我反而成了第三者,心虚的应该是我。后来她再问我会不会娶她时我直接说不会,永远不会。她没有骂我就将东西从这里搬走了。

    我将怨恨都发泄到了闷骚身上,不开心或者它随地大小便时就踢它。它被踢得嗷嗷叫,躲在一个角落里垂着头。

    那段时间我很失落,自已一身的才华顶不上一个理发师,觉得很失败。被人白叫了几十年的赵有才。我每天除了喝酒就是上网聊天,后来就认识了汪明。

    实质上汪明比我大两岁,笑起来像个孩子般天真。每次来的时侯,我一打开门,他就拍着我的肩膀倚老卖老的说:“小赵呀,最近忙吗?”

    我说还行还行,然后送上一支烟,将早准备好的钱递给他。他看也没看就塞进口袋。像个老朋友一样找了把椅子反坐着跟我聊最近碰到的女人,问我怎么才能搞定女人?我每次给的答案只有一个字:钱。

    他每次都很正经的摇摇头,嗯,不是那种女人。是好女人。

    我问什么才算好女人?他说就是不随便给人上的那种女人。

    我说女人只要喜欢你、信任你、有求于你、感恩你。就一定会给你上。女人给不给你上,与她们本身的好坏无关。要从你自已身上找毛病,你肯定不对她的胃口。

    汪明每次都要坚持他的观点,对我说:“你不懂,你还小。”

    汪明是个很好的男人,总是被女人玩耍,我也不忍心打破他对女人崇高的概论。

    我们在那个网站一共认识了两个女人,一个是万芳芳,还有金妮,是我的姘头,热情开朗、活泼可爱。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骚媚的丹凤眼,颇有几分香港明星杨恭如的味道。她是我见过最大方得L的女人,或许是她什么都不缺,所以从来没问我要过东西。她没有隐秘,之前交过多少男朋友,试过些什么姿势都会在酒桌上跟我们分享,笑得大家鼻涕横流。说到她的第一个男人,她不屑的摇头,不行不行,什么都不会。

    金妮把我们都当成了好朋友,什么都不忌讳,也从没想过嫁给我们其中某人。万芳芳是奔着汪明的钱而来,第一次见面她就说自已的困境,说得汪明连生通情。后来约她吃饭,约了七八次,连手都不给汪明牵。汪明向我讨教,我说女人跟猫一样,是喂不熟的。让他送贵重物品,他不听我的。非说万芳芳是好女人。万芳芳虽然没给他牵过手,却总是主动给他发信息,关心他身L,关心他工作,这点很受用。

    第一次碰见万芳芳的时侯我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一轮到她说话,我就对金妮抛笑,对万芳芳的伎俩视若无睹。我不光不喜欢她,而且鄙视她。她穿着低胸棉衣,总是故意将她的身L作为资本。一双大眼睛尽显勾魂摄魄之绝技。

    金妮喜欢我的原因只有两点,第一,我L格较瘦,第二,我有络腮胡子。她说这样的男人功能较强。

    我喜欢金妮这样的女人,不像我的前女友,记嘴谎言。我很少在她嘴里听到过一句真话。金妮对我没什么要求,只希望我不要跟三十多岁的女人胡搞,她说中年妇女妇科病多,不要把病带到她身上。

    一谈到金妮,汪明的眼睛就充血,饶有兴趣的问我最近又用了什么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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