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我想见她(二合一)
扑进了足以让它灰飞烟灭的烈火中。”
“但也很幸运,很欢喜,因为这一刻,我的世界只有他。”
“就是被他看见我在看他了,好难为情。“
“......”
第一页内容很多,萧逸似乎都能看到,秦微笑在写下这些文字时,那飞扬的眉眼。
他想起来了,那天他让秦微笑一个人在龙湖一号休息,而他赶去了秋清辞那里,后来秦微笑一个人做了什么,他还真不知道。
想必就是那时,在她醒来之后,她写下了这些文字吧。
萧逸叹了口气。
他突然有些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在她醒来的时候,陪在她身边。
毕竟那是两人第一次亲密接触。
他轻轻翻到下一页。
这一页内容不多,只有寥寥几句话。
“实在太喜欢他了,因为怕以后会分开,怕更远的以后会忘记他,所以把他写进日记里。”
“相爱总是偶然,孤独才是必然,热恋时的男女永远猜不到什么时候成为彼此的过客。”
“但是还是希望能永远跟他在一起。”
“一起生儿育女,白头到老,往后余生平凡、健康、快乐......”
萧逸咬了咬下唇,心头柔情起伏,翻开第三页。
“突然想到很远的未来。”
“那是某一天,黄昏,微风,落叶,飞机在天上飞过,划出一条昏黄的线。逐渐灰白的天空下面,是抹着眼泪的孩子们,还有白发苍苍,体温渐渐消失的我和他。”
“——如果没有来生,请把我跟他合葬在一起。”
萧逸顿了顿,目光已是无比的温柔。
他轻轻抚摸着秦微笑写下的字迹,慢慢翻开第四页。
“我这种离过婚,又比他大几岁的女人,应该很难成为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了。”
“旁人会戳他的脊梁骨。”
“我知道他不会在意,可我在意。”
萧逸眸光一颤,沉默了片刻,翻开第五页。
“如果,未来的某一天,当他抱着他的妻子在烛光下翩翩起舞时,如果他能有那么一瞬间,不需要太久,只是一瞬间。”
“如果有一瞬间他想起我了的话,站在门外的我,小心翼翼窥探着他的我,一定会很幸福的......”
啪!
萧逸合上了笔记本,眼眶已经发红了。
他才知道,秦微笑原来一直都在患得患失,她是那么卑微,那么努力的在爱他。
一个月的离别,他心里的思念本就已经无法扼止,这笔记本他看到现在,也终于忍不住了。
他心里生出了从来没有过的一种奇怪的冲动。
他想现在就看到秦微笑,现在就把她拥入怀中,现在就告诉她,不要再卑微,不要再小心翼翼,不要再患得患失,他会爱她一辈子,她值得他爱一辈子,就算有人说三道四,他也毫不在意。
他要去找秦微笑!
说走就走。
萧逸从来不是一个喜欢打扮的人,平日穿衣服也总是以舒适为主,衣服的价格也一直偏大众化。就是之前去参加大舅嫁女的宴席时,他穿的也只是养父唐经国不穿的西服。所以很多时候,他都会被以貌取人的势利眼瞧不起。
但今天,他突然想认真穿搭一番。
不为什么,只是想要让秦微笑看到,她喜欢的男人,其实打扮起来要比平时更帅,也让那些觉得她是鲜花插到牛粪身上的家伙大跌眼镜,最后,他还想向全世界所有人宣布,秦微笑没有爱错人,为了她,他愿意做出任何的改变。
买衣服并没有花萧逸太多时间,一身笔挺的西装,价值几十万,放在平时他肯定会认为买这么贵的衣服是吃饱了没事儿干,但今天,他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因为值得。
秦微笑在外省出差,距离江省足足上千公里,坐地面交通工具显然太久。
萧逸给秋清辞打了一个电话,借了秋家的私人飞机。
秋清辞听他是去找心上人,很上心的为他联系了目的地的秋家公司,帮他查询到了秦微笑住的酒店位置,甚至具体到了门牌号。
来不及感谢秋清辞,萧逸坐上了飞机,呼啸而去。
晚上九点。
萧逸到达了秦微笑出差的城市。
这个城市灯红酒绿。
夜幕深沉。
车水马龙。
萧逸先到花店买了一束花,随后一路飞奔向秦微笑所在的王子大酒店。
作为这个城市最大最豪华的酒店,王子大酒店的大厅,此时灯火通明,里面,正在举行一场小型舞会,只有天盛集团与合作方团队参加,不到四十个人,衣着得体的男男女女在舞池中肆意飞扬,完全沉寂在社交中。
作为最耀眼的人儿,场中所有男人都不时打量偷看的秦微笑,却没有在舞池中偏偏起舞。
她穿着款式保守却格外美丽的晚礼服,倚着窗台,望着窗外的月色,怔怔出神。
她旁边放着装有红酒的高脚杯,手里的手机屏幕亮起又熄灭,画面是与萧逸的微讯聊天界面。
她好几次输入消息,最后又犹豫着,把编辑好的文字一个个删除。
“秦总,你似乎有心事?”
一个温和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来者是一位英俊得一塌糊涂,仿佛希腊雕塑一般的男人,他的声音格外温醇,仿佛陈年老酒,让人非常舒适。
“李总。”
秦微笑向男人礼貌的点了点头。
这是她的合作伙伴,李安,这座城市最耀眼的天骄,出生在百年世家,从小便展现出了异于常人的经商天赋,现在已经是李家的掌门人了。
从她一个月前落地开始,这个男人每周都会邀请她参加舞会,毫不藏私的带着她认识他的朋友,人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