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戏如人生【四】

就第二十九章戏如人生【四】

。通过这件事我领悟到,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的真谛是:心底无私天地宽。

学校后勤工作的改革大张旗鼓的进行着,从食堂由个体承包到集体经营,从商店的杂乱无序的到重新洗牌,从校内纸屑遍地到五讲四美,从教室玻璃窗上尽是彩旗飘飘到窗明几净,无一不透漏出改革所带来的新气象,新视角,无怪乎人们惊呼“变样了,变样了,换了一个人学校大变样,真神了”。

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意思是出谋划策的是人,做不做得成要靠天意来决定了,我看这话有失公允,出谋划策的是人,做不做得成也要靠人,关天什么事啊,人定胜天,世间的事只有人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事在人为,我们应该谨记三国时蜀主刘备对儿子刘禅的嘱托: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人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深陷犯罪的泥坛,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早退、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还有的同学因为羡慕嫉妒恨,向同学敲诈钱财;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结交女同学而与同学间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置若罔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轻则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惩处,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比如执刀行劫,盗窃家属区闲置的门窗玻璃,切割电话线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而且是学生。才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这也是给你们一个自我救赎的机会,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勿以善小而不为,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则能就其深。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这是孔老圣人说的。如果一个人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拾起一张纸屑,捡起一片果皮,都是对环境的眷顾,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管理好的单位,总是单调无味,没有任何激动人心的事件。那是因为凡是可能发生的危机早已被预见,并将它们转化为例行作业了。

我不是神人,也没有先知先觉的特异功能,有的不过是一腔热血,和无私奉献的胸襟及情怀,在中学工作不及一年,我被聘任为联校总务主任兼主管会计,又开始了新的航程。联校是教育局的派出机构,直接负责下面镇中学和村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究其单位性质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上传下达,协调和镇政府的关系,按照责任分工,镇政府负责镇中学和镇中心小学的硬件建设,以及民办老师的工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农村教育附加费,村委会负责各自所属村小学的硬件建设,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村委会自留资金,这两件事的责任和难度都挺大的,你想啊,要把钱从人家口袋里掏出来,干一些与他们自身利益看似无牵连的事

谁愿意啊。要想让那些农村基层干部和政府的官员们认识到科教兴国的道理,恐怕除了我们这些耍嘴皮子的不厌其烦的说教外,还必须有强有力的政策为依托,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靠政绩考核来撬动他们业已生锈的心里栅栏。经历了十年浩劫,教育已经百孔千窗,并以叫停全功统一高考为代价耽误了一代人不说,还要殃及子孙后代,动摇先辈们流血流汗,用生命换来的千秋伟业。中国历史上,又一次划时代的党的代表大会十一届三中全会,力挽狂澜,拨乱反正。非常明确的提出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面向孩子。一代伟人,充满睿智的邓爷爷,首次提出要给教育保驾护航并确认要当教育的后勤部长,于是九月十日一个历史性的节日诞生了——教师节,人们欢欣鼓舞的同时,呼唤出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的至理名言。

党的政策,人民的呐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相继出台,教育的春天来了,趁此机会,我们展开了强大的教育宣传功势,教学楼有了,学农基地有了,民办老师的工资实行了镇统筹,与此同时,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明民办老师问题的相关文件明确指出“民办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它是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公办教师得不到及时补充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用人形式,是我省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我省民办教师的人数曾经达到过56万之众,占当时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2%,可谓撑起了大半壁江山。几十年来,广大民办教师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条件差、负担重的情况下任劳任怨,忠于职守,辛勤耕耘,为我省农村教育和农村社会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据此关于民办老师“关、转、招、辞、退”的方针最终宣告民办老师作为历史名词封存起来了。关,就是关闭民办老师的大门,从此不再有这一称呼了,转,就是符合条件的民办老师全部转为公办老师,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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