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章 瀛洲台中的蒙恬

名将,是秦朝的蒙恬。{首发于小说阅读网}

蒙恬是秦始皇时期的着名将领,被誉为“中华第一勇士”。他是汉族人,祖籍齐国,山东人。传说他曾改良过毛笔,是华夏国西北最早的开发者,也是古代开发宁夏的第一人。

公元前215年,蒙恬率三十万大军,长驱直入,抵达北疆,一举打败了匈奴的军队,收复了河套以南的大片地区,并渡过黄河,夺取了高阙、阳山等地,摧毁了匈奴军队的要塞和据点。

蒙恬根据‘用险制塞’的原理,以城墙来制骑兵的战术,调动几十万军队和百姓筑长城。蒙恬最出名的功绩,主要是万里长城的修建。最后,他被秦二世胡亥杀死。

关于蒙恬将军对毛笔的创造,有着这样的故事: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王。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血迹,心中不禁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捡起来后,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

据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不过,后世的出土文物已证明,毛笔远在蒙恬造笔之前,很久就有了。但蒙恬作为毛笔制作工艺的改良者,其功亦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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