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犹太大儒
这时,叶晓枫的唾液开始大量地分泌,他潜意识里有了一股想吃熊胆的冲动。叶晓枫很清楚,自己的身体出现了异常的状况,似乎跟先前那条狼有关系,虽然他还不能确定,当然也不愿承认,自己真的就得了狂犬病。“熊胆,我要吃熊胆!”叶晓枫将右手手指并拢,化作利刃之式,一掌便剖开了熊腹,然后整个人钻进熊肚子里,翻腾起内脏来。这种情况在钢都从未发生,一般都是猛兽将奴隶扑到之后,开始撕咬享用奴隶的尸体,现在却反了反,身为人类的叶晓枫却在决斗现场,生吞活剥棕熊。毛兽们不禁要问:“这他吗的是人还是疯狗?”
这时,角斗场入口的大门打开了,一排全副武装的角斗场“保安”扛着笨重的三叉戟,蹭蹭地踱步进场。一般来说获胜的一方是不需要用这种方式“请”下去的,但是毛兽们显然已经认为场下的这个人类已经失去了理智,必须采取非常手段了。
角斗场里还从未处死过获胜的角斗士,但叶晓枫显然会错意了。看到毛兽士兵手持兵器向自己冲来,他本能地暴起反抗,嚎叫着冲进了兽群。还未等他发力,只觉得后脑勺受了沉重的一击,便不省人事了。
主席台上的贵宾包厢内,三皇子嗨格尔满脸怒气,正在冲趴在地上的阿赫穆鲁发火!
“这算什么?你说说看,这算什么?”
阿赫穆鲁惊慌失措,“小的也不知啊,这个格鲁萨原先不是这样的,大概,大概是被我们角斗酬大的气势吓傻了,才会这样失态的。”
“哼!给了你几百个金币,几十个随从,搞了半天给我弄这么一个疯子来。再过几天就是皇家角斗大会了,你难道是想让我的士兵去充当角斗士吗?”
“你再等等看,这个格鲁萨说不定马上就能缓过劲来,刚才,刚才斗熊,不是没输嘛?还赢的很干脆!”
“哼,连几个保安都干不过,还能指望什么?”嗨格尔冷冷地瞥了一眼正在发抖的阿赫穆鲁,愤然离席。
奴隶一旦进入角斗场,他的一切饮食起居、体格训练、比赛等,全部由钢都角斗场角斗联合会统一调配安排,奴隶主不再享有对奴隶的支配权,只享受红利分红。此刻,叶晓枫对阿赫穆鲁来说就如同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他想管都管不了了,看见叶晓枫被角斗场的保安掀翻在地,阿赫穆鲁只觉得脸上挂不住,真像被人抽了个大嘴巴似的。
保安拖着叶晓枫进入了角斗通道,一个兽医过来查看伤情,他叫侯兽医,在仔细查看了叶晓枫的后脑勺后,并未发现伤口,侯兽医又翻看了叶晓枫的眼睛,说道:“他只是晕过去了,并没大碍。不过,好像这个人真烫啊……他是不是得了别的什么病?这眼睛也是血红的,虽然瞳孔没有扩散。”
侯兽医变得谨慎起来,他掰开了叶晓枫的舌头,仔细查看他的舌苔,侯兽医一边摇头一边紧锁着眉头,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一把脱下了叶晓枫的裤子,终于被他找到了叶晓枫膝盖处的伤口。只见那膝盖已经肿得跟馒头似的,而且犬齿庸是非常的明显。
侯兽医叹了口气,说道:“这个人没救了,他得了狂犬病!”
“哦!”在场的毛兽都恍然大悟,没人谁感到意外,毕竟叶晓枫刚才疯狂的表演他们都亲眼所见。
“把他处死吧!”一个保安说道。
保安队长摇了摇头,“这个奴隶不属于我们,我们无权定夺他的生死,再说,处死获胜的角斗士违背了我们一直以来弘扬的角士道精神,是被禁止的。把他关进地牢吧,让他自生自灭,比赛就不能再给他安排了。对了,食物和水,稍微准备一点。”
保安队长见叶晓枫一招秒杀棕熊,心里其实是非常敬佩的。他在角斗场工作了几十年,崇尚武力的正统思想根深蒂固,虽然他知道叶晓枫已无回天的可能,但总归是希望这位勇士能够走好最后一程。
这位保安队长岂会知道,正是因为他的一念之差,他的恻隐之心,日后给他们种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空前灾难,眼下这个奄奄一息的人类,竟是他们兽族未来的天煞孤星。
叶晓枫迷迷糊糊地昏睡在地牢之中,他的体温非常高,额头和脸颊都烫的绯红,惨烈紧张的剧情如电光火石般以极快的速度在他脑海中一幕幕上演,刘逍爆裂拳的侵袭,褪了毛的兽族奸细的铁拳,刘洪彪疯狂的暗器、正日道长的拂尘、灵冲姑娘的铁剑、泰格的臭袜子、通天河边的毛兽士兵、阿赫穆鲁的鞭子、棕熊、狼……每一招每一式,都要夺人性命,他感觉自己始终在生死之间徘徊,就差一口气,就差一口气了啊,突然间叶晓枫再也支撑不住,整个身子像跌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渊般,越陷越深,越深越黑,越黑越冷……
这时,一丝昏暗的光线从天窗中照射进来,叶晓枫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身处一幢木屋之中,屋内的摆设甚是奇特,从地板到楼梯的扶手,木质护墙,还有桌椅、吊灯都与中土帝国的室内装饰大相径庭,整个屋子内,整齐地摆放着一排接着一排的书架,各式书本有序地叠在书架之上。叶晓枫一脸疑惑地从中抽了一本书,只见封面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大字《DasKapital》,叶晓枫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我顶你个肺,这莫非是阴曹地府的天书?记载着凡间红尘的是非功过?正当疑惑之际,叶晓枫只觉得头顶上的楼板发出“咔嚓咔嚓”的摩擦声,他心中暗慌,莫非是牛头马面在磨铡刀?半响,那响声始终没有停歇,于是叶晓枫小心翼翼地踏着楼板往二楼走去,想一探究竟。
额滴神呐!只见一个满头银灰色卷发的豪放男正端着在一张书桌前,此人胡须浓密,与毛发浑然一体,他正手持一根鹅毛在案头写字,他的双脚不停地在地板上来回摩擦,楼板都已被他的皮鞋磨出了痕迹。
叶晓枫暗暗诧异,这个人是谁?难道是阎王殿前的判官?真奇怪啊,鹅毛还能写字?看他这样子却像个大儒啊!不过他的服饰还真有点奇怪,判官不是应穿朝服的吗?
那人似乎根据没有觉察出叶晓枫的存在,继续疾书。叶晓枫越发地好奇,他悄悄地走进,探出了脑袋,想瞧瞧人家在写些什么东西!可是,令他郁闷的事情再次发生了,这些东西形如蝌蚪,显然不是中土帝国的文字,叶晓枫根本看不懂。
叶晓枫见那人不理睬自己,心中也颇有些恼怒,喝道:“你谁啊?”
满头银灰卷发的豪放男,用手指了指桌上的摆放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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