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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烈焰剑法

跟他叫板的实力了吧?

叶晓枫持剑奔驰,纵横钢都盆地。什么关卡,什么城堡,叶晓枫不避不让,就是认准了,向南,向南,一路向南!任何胆敢阻拦叶晓枫的,管他是军官武士还是平民百姓,一路诛杀。打野味充饥?没有必要,直接杀进城去抢夺就是了!看见谁的宝剑顺眼,直接拿过来用就是了,当然,也要回馈人家嘛,在人家的胸口插上被自己抛弃的兵器,也算是一剑换一剑了。只可惜,毛兽妇女全身被毛,五大三粗,叶晓枫对她们索然无味,否则……也不晓得这个丧心病狂的恶人会做出什么有悖常伦的事情来。

叶晓枫在荒芜的钢都盆地奔行一月之后,竟然来到了阿尔米达的故乡,阿里纳斯山!

叶晓枫驻马留步,再次故地重游,不由地感慨万千。在这个山坳之下,他第一次遇见了三皇子嗨格尔,曾用一柄飞剑救了他的性命,也为自己开创了一条在钢都的仕途,虽然这条仕途并非一帆风顺,布满了荆棘,沾满了鲜血,但是,终究为叶晓枫赢得了一线的生机。

“跨擦,跨擦!”

一只黄狗般大小的,头上长了犄角的小鹿从叶晓枫面前的山林窜过。叶晓枫不由地心头一震,这不是黄麂吗?阿尔米达曾说过,这种动物肉质鲜美,一直让他回味无穷。他俩,进驻三皇子王府的第二天,阿尔米达就在餐桌上有所提及(七十五章闷骚),曾嚷着叶晓枫带他去猎杀几只呢。叶晓枫毫不迟疑,眼见小畜生逃窜,他微微一笑,遂凝拳而发,“轰”一股猛烈的波动拳,准确无误地命中了那只黄麂。

叶晓枫兴冲冲地跃下马来,操起那只已然气绝的黄麂,就极其娴熟地将其拨了皮,然后在丛林之中拣了几根柴火,搭起一个架子,就在上面烧烤了。叶晓枫本没有火石,但是生火岂能难得倒他?当然,钻木瑞是根本没有必要的,他只要稍微释放一下充斥着烈焰的“啊多跟”就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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