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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遭遇虎狼

不,绝对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个时期,有潘家园这个地方吗?”

“有啊。不过,那里不怎么样。”轩辕哲看到蓝水仙对这些有名的店铺尚且不怎么感兴趣,潘家园那种小地方,和山脚下自己家所在的小镇差不多少,何以用得着对那里感兴趣,实在没有必要,去过之后只能后悔而已,要说繁华,适应居住,还是前门这里相比要好。

当然只是相比而言,三千后的今天,明清皇宫不算,在轩辕哲看来,还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比得上蓟与燕的王宫。

这的确是事实,不过也难怪,哪里能够和统治中心的所在一国王宫相提并论的。

蓟国王宫再富丽再堂皇再奢华又能怎么样,还不是淹没在历史风云更叠中,埋藏在地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寻觅不到一丝一毫存在过的迹象。

还是只有现在的,眼前的,这些存在,真切,实在,有用。

轩辕哲哪里知道蓝水仙怀揣的是什么想法。

“我们去潘家园看看吧。”蓝水仙这一次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说得坚决,不是商量。

轩辕哲当然不会反对,事情进展很顺利,“走,去潘家园。”他拉起蓝水仙的手,走出最后一家店铺,准备走去乘坐他们停在附近由马车夫看护的马车。

“哲哥哥,是不是有不少人老看我们,还有的跟着我们?”蓝水仙终于意识到这一点,北平城大人多,时间一久,再不以为然的人都觉察得到。

“没关系。仙儿人太好看,难免人们要在意。”轩辕哲说得是没关系,其实他心里面不是滋味,他的仙儿,是他自己的,可不是给别人看的,以后要尽量避免上街来。

然而,一伙人却拦住轩辕哲他们的去路。

他们身穿同样的深灰色中山装制服,动作一致,站成扇面形状堵在轩辕哲和蓝水仙面前;面部表情一致,不卑不亢,不阴不阳,但是,都是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轩辕哲经历过三千年风雨的洗礼,实在见多识广。蓝水仙早在电视电脑各种媒体上了解过有关许多时代许多人物的推说演义。他们两个人都很快认识到,这伙人十有八九就是传说中的黑社会的。

在民国时期,社会一直动荡不安,单枪匹马就是什么土匪,流氓,徐混,等等,团体的则统称他们为黑帮,这类人满大街都是,幸运的还混入正规军里居然名义上转了性,竟也有极个别的实际上也转变很多,比如说东北的张作霖,是个土匪出身。

当然轩辕哲和蓝水仙面前这伙人纯粹就是黑帮人物,绝非善类,普通人一眼就可以知晓其的根底。

蓝水仙看看轩辕哲,意思是问“你认识呀?”,她清楚有关他的所有过往,从不怀疑他绝对不会跟这种人有来往。这就是信认,好让人感动,可是,却经过三千年的磨历,我等众生平凡之辈,肯定是办不到的,不用痴心妄想奢求什么。

轩辕哲连忙摇头,把蓝水仙更紧地保护在身边,他的心情也十分紧张,神情和言词还是俱厉的,毫不客气,“‘好狗不挡道’,你们这是玩的哪一出?。”

轩辕哲本来最瞧不起这一类社会渣子,可是,他也知道,最好还是不要和他们闹翻,他们背后一般都有不可低估的邪恶势力,不是任何一个自诩不平凡的人能够以卵击石的,何况,还有一个弱女子蓝水仙需要他的保护,更不能往深里得罪人。

如果人家一定要找麻烦呢,那么,不管后果是怎么样的,必须坚强面对。

轩辕哲很后悔这不是在蓟国时期,要是那个时候,他作为一国王子,这些人,早已变成死尸,或者肉酱。

这时,不紧不慢,从这伙人后面,走出来一个三十岁左右年富力强的人,他与他们的着装不同,是老式的绸缎裤褂,模样也最嚣张,全天下好象他都不放在眼里似的,别人一看就知道,他是这伙人的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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