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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未来已过去

就算知道哪儿是哪,难道站在那里就可以回去吗?这不是可笑的笑话,只是个不能实现的可悲的假想。

就在潘家园一带,蓝水仙拉上轩辕哲的手,一路走,一路轻声呼唤,“带我和哲哥哥回家。我们要回家。我要去零九年,带我和哲哥哥到二零零九年。”她轻声,是怕过路的人以为她是疯子。

我们要回家?那是你蓝水仙一个人的老家好不好。

被紧紧拉住手不放,蓝水仙嘴里说的是“我们”,轩辕哲激动不已,欣喜若狂。三千年的等待,终于让他赢得蓝水仙的爱心。

这便是爱情吗?轩辕哲没有问蓝水仙,他自己认为就是。

蓝水仙呢,没有被问到更好,否则,她会茫然无措,不知道如何回答。

徒步近一个小时,一点效果也没有,蓝水仙泄了气,“看来没有用。我又渴又饿,我们去那个破市场上吃东西。”

民国时期的潘家园,除去在那个小市场上有做买卖,卖吃的的,蓝水仙走过这么长的路,也没有看到哪儿有饭馆酒家茶楼什么的。

“好。我们去吃饭。”轩辕哲也有点饿,看蓝水仙一直忙于寻找回家的路径,没有好意思打扰她,跟她说起这些。他正担心她是不是会饿,她就自己提出来。

饿了什么都味道香美,蓝水仙吃得不亦乐乎,“看着不怎么样,吃到嘴里还是好吃的。”

“仙儿,你有什么打算?天马上要黑了。”

轩辕哲认为,既然回不去蓝水仙所在的那个年代,就只能先安心住下来,生活在这民国时期。即使以后肯定要居住在北平,他也得回家去打点点儿钱,相看房子,不是一时半空就能够办得到的。早回家,早安生,晚上万一再遇到什么状况,他们更麻烦。

“今天我们找个店住在这里吧。”蓝水仙认为,也许来到离自己现代住家最近的地方,晚上只要做到梦,一做梦,就回家去了。所以,今儿必须住在这里,这市场附近有个看上去还马马虎虎的客店。

蓝水仙心想:地方语言,不对,是时代语言,自己学得那叫一个快,都知道认可它们是客店,而不是宾馆,虽然人家门上写有客店的招牌,也需要记得住不是吗。

天色将晚,不赶路也罢,那就赶紧找个客店住下,也算安生,轩辕哲象以往一样,没有不同意见,“住在这儿也好。”

轩辕哲只想到一个主意,就是尽快成亲才好,虽然金德顺说不在意蓝水仙已为人家太太,可是还是成亲以后,夫唱妇随,远走高飞,去另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躲两年才安全。对,就这么办。

吃过饭,疯跑了将近一天,蓝水仙也累,早早地就住店。

轩辕哲打发马车夫回家去,让他去告诉孙管家尽快准备完他们婚礼所需要的一切,及早成亲,最好就在这两三天内操办。

还有,要多招募些年轻壮劳力,最好是会使枪的,充当看家护院的人手。

这两件事相当重要,必须马上去办。

明天一早马车夫要到这里来接他们走,多带几个人,几杆枪,省得一路上不安全什么的,有备无患。

蓝水仙不知道轩辕哲私底下折腾些什么东西,只道是这么普通的客店,晚了还舍不得开两间房,居然打发马车夫自己回去,抠门。

她总是以自己的观点来思忖别人作事的动机,难免有失偏颇,不近情理。

哪怕是买下这家客店这一点钱,轩辕哲根本不会看在眼里,想都不会想一下。

劳累一天,躺在床上,蓝水仙挨紧轩辕哲,嘴里还在念叨,“我得回家。送我回家吧。我们要回家的。”

轩辕哲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嗡嗡作响,被吵得真是有点烦闷,可是又不好表示反对,只得搂住蓝水仙,一边听,一边努力使自己入睡。

怎耐有个人一直在不能再近的近前说话,谁也睡不着,更何况是听觉相当敏感的轩辕哲。

幸运的是蓝水仙很快睡了。睡眠中的她终于老实下来,小嘴不再嘟嘟囔囔。

轩辕哲含笑亲亲蓝水仙的额头,满意地渐渐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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