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话别
最好杀死一次轩辕哲,令自己无限烦忧,轩辕哲无限伤痛的难题可能就此解决,百花女王蓝水仙明明知道得很清楚,她自己怎么不动手?作为神仙,这点儿事,对于她来说应该轻而易举,易如反掌。
什么?!一来事情发展不一定就能够如推理所愿,也许轩辕哲并不计较蓝水仙杀害自己,那么做的就是无用功,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而且很大。二来——二来也实在下不去手。
什么?什么?下不去手?同一个人同一颗心的隐身的蓝水仙难道就下得去手?
有一句俗话怎么说来着,“站着说话不腰疼”,就是形容此刻百花女王蓝水仙的。
如果杀死一次轩辕哲,可以解决他本人三千年来的痛苦情劫,也未谓不可。
只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有很大的可能性,就是即使被杀,轩辕哲也很有可能是执迷不悟的,把握实在不大,百花女王蓝水仙只想赌一把,虽然隐意含糊地透露了两句,但是没有把这种不确定讲清楚,她自己不去轻松一试,却利用二十一世纪普通普通的凡人蓝水仙去验证,实在并非君子所为。
“谁要做君子?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我是女人,是神仙,是百花女王,是蓝水仙,就是不是君子。”百花女王蓝水仙如果被指责到,会这样回答他人的话。
“我遇到什么困难,你以后还会出来帮我吗?”隐身的蓝水仙提出条件,穿越到蓟国去的话,自己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要躲避那个蓟国的蓝水仙,免得自己隐身消失,要去杀一个王后的王子,肯定困难重重,别再刚刚杀掉轩辕哲,还没有穿回二十一世纪,就被蓟国人抓起来当众砍头,如果是那样死去,得有多么冤枉,万一那种时候存在的话,肯定是需要别人救命的,恐怕只有作为百花女王的蓝水仙一个人可以帮得上自己。
不过,隐身的蓝水仙的这思想一出头,自己就立刻给否决掉,百花女王蓝水仙不出来还好,这一出来,没干多少好事,净欺负她了,还把她的宝藏给深深埋在地下,折腾没有了,真是要多可恨就有多恨,不见到她,损失还少些。
“求人不如求己”,百花女王蓝水仙的帮助,还是免谈的好。
百花女王蓝水仙却浅笑轻盈,妩媚无限,回应隐身的蓝水仙提出的这个要求,“你有危难的话,我自会看得见,肯定不会置你于不顾,你放心。”
“如果我回到的是二十一世纪姬哲身边,你也会这样帮人吗?”隐身的蓝水仙不是在奢求百花女王蓝水仙帮忙,只是觉得自己生活的左右,如果总是被这么一双眼睛盯住,要多不自在就会有多不自在,提前先问个清楚。
百花女王蓝水仙愣一下,然后模棱两可地回答,“应该是吧。”
其实,到时候,就是隐身的蓝水仙遭遇生命危险的时候,百花女王蓝水仙能不能够出现,可不可以出现,还不好十分肯定,什么时候都可能发生万里有一的情况。
以后的生活果然不妙,隐身的蓝水仙气愤,仔细想一想,百花女王蓝水仙把她的宝藏弄没之外,也没干什么好事情,只是埋藏了轩辕哲而已,而且还是以她极不赞同极其反对的方式,“我自己能行,我才不需要你呢。”
既然得不到什么好处,当然要说说大话,还能够挽留回来一点面子。
就算得到人家的救命之恩,也可以照样轻描淡写,自己救自己吗,有什么好感谢的,根本用不着,谁跟谁呀。
天啊,蓝水仙真不愧是蓝水仙。
“时间不早,我事也办完了,我得走。丫头,你好自为之吧。”这是百花女王蓝水仙临别前的最后一句话。
隐身的蓝水仙只能心里想,嘴里要说的是:又没人留你,走就走吧,是没有什么可以再破坏的。老是“丫头丫头”的叫人家,有什么好得意的,马大骡子大值钱,人老不值钱,你这个活了三千年还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老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