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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窗飘香“八+一”(2)

说得我一头雾水,心想:“我刚进来,还两眼一抹黑呢,能知道‘八+一’是如何进到号里来的?况且和管教的面子再大,这事也不能找管教呀。.”看来刘号长肯定也很困难,就算了。我也再没有提起过。

调号到甲六以后,第一个星期六。晚饭前,作为劳作的“二小”,就在茅前的大窑那鬼鬼祟祟地鼓捣着什么。开饭时,牢门紧闭,好在号里有空调,不容易引起外面的怀疑。本来每天就在板边上临马道就餐的“一伙”也把“餐桌”移到了板里面。刘队、老舅、大辛每人面前都摆上了一个杯,还用盖盖上。虽然没人说,但那特有的香气已然在室内飘起来了,谁都知道那杯里面就是“八+一”。推杯换盏猜拳行令在号里当然全不可行,仨人只是默默自顾自地品着。

后来看到,每个星期六都是他们的开斋日,都要闹一顿的,有时一个星期还来上两顿。是我临近出号的那个星期六、日就连续喝了两天。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原因是刘队通过种种迹象察觉,所里很可能要查号了。据说,别的监区已经开始查了。市一所的查号,很可惜我没有经历过,无法向列位学说。但听说虽然次数不多,但每次都特别彻底。到时,把全号的人都临时挪到别的空闲监室,管教、劳动号,有时领导还亲临现场,全号犄角旮旯都要查个天翻地覆。如果真要查出袋‘八+一’来。这号可就要倒“血”霉的了。不仅享用收藏的人要遭处罚,就是其他人也要担负知情不报的责任。全号人都要严管不说,追查进货渠道,更是不知要有多少人跟着遭殃,在押人员肯定加刑,要是有穿官衣的参与,这身官衣最基本是穿不成了。更深远的意义是,以后再想享受此物绝对没门了。如此严重后果,还是刘队有办法对付。藏在哪里也不安全,历史的经验表明,最安全的地方还是自己的肚子。当年我们地下工作者都是这么干的,在被敌人逮住的一瞬间,把情报迅速放在嘴里吞下肚子。现在风声太紧,刘队他们也如此效法,干脆突击把它放进自己的肚子里去了,这就安全了。

号里管理那个全号人共用的大窑是劳作“二小”的工作范围,收藏“八+一”也应该是“二小”的任务,小家伙的活干得很地道。.虽然全号人目睹都知道就是藏在大窑那,可每次作卫生时,窑里的东西都要全翻腾一遍,却从来没有人发现过它的一点蛛丝马迹。就是那个装过“八+一”的容器,都被“二小”修理改装的不露一丝破绽。

瓶装的不利于隐蔽,进到号里的“八+一”都是塑料袋装的东北大高粱,在外面充其量也就是三四元一袋吧。然而到了号里可就身价百倍了。名副其实的身价百倍,大辛常一边品着就一边发感慨:“咱这的大高粱都五粮液价。”此言绝对不虚。

号里人是不准自己保存货币的,“八+一”的交易采用的是最原始的“抱布贸丝”方式:以货易货。红塔山香烟是看守所里最值钱的商品,看守所里所能见到的东西里,就属它的价值高,又体积小、轻便、易于周转保存、且通用性强,故被选作成了“地下交易市场”的一般等价物,充当了货币的角色。在这里,“八+一”的“市场零售”价是:三条(硬翻)红塔山=一袋(一斤装)“东北大高粱”。硬翻红塔山在看守所的微型超市价格是每条八十元,三八二百四十元才换得一斤大高粱,这岂不就是相当于五粮液价。

“东北大高粱”,按说它本身的价格并不高,但能以五粮液的价格出售,就在于他出售的诚。这其中的运输成本是其价格大大超过其本身价值的最根本因素。在荷枪实弹的层层戒备中“偷渡”进来,其“路途”之艰难曲折可想而知。货物的源头在哪里、如何中转这些都无从知道,最末交易环节笔者看到过。这种交易是劳动号的专利,看守所里也只有他们才有此便利。当然也不是凡是劳动号的全能作,能作的只能是极个别人。里面不可能开辟出多么大的市场来,薄利多销绝非上策,囤积居奇方属万全。少而精,既能一本万利,又能做到精心组织,以保证绝对安全。

由于高度的保密性,每次贸易时都由刘队亲自上阵,牢门内外的双方好像电影里的特务接头。一见面,双方都并不说话。外面那位左顾右盼一番之后,把一个纸包递进门里;刘队在号里也早将红塔山用报纸包好待用,这时迅速递出门外。俩人迅即脱离,不及几秒钟全部过程就结束了。

五粮液的价格,着实不菲,享用的几位都是富豪大款吗?到了号里还每每来上一顿。其实不然,如同社会上的五粮液一样,也是买的不喝,喝的不买。

我进甲六不久,刘队找我,说是诺大岁数还是要照顾的,可要得到“照顾”,又必须要得到号里人的认可。怎么才能得到认可呢?刘队给我指了条“明路”。他没直说买“八+一”,而是说买几条红塔山烟吧。刘队可能调查了我的帐面余额,有的放矢,最后确定是三条。刘队说的挺有道理,“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谁让咱需要“照顾”呢。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其实人在看守所才是真正的身不由己呢。买就买吧,想不买,钱也不掌握在自己手里,人家替你买了,你也没办法。就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了。什么你的我的,都说“烟酒不分家”,还真是的。实际那红塔山就是充当了“八+一”的一般等价物。

后来,有一手开锁绝技的“东北”继我之后,也从甲四调到了甲六,进门伊始,也被刘队如此关照一番,照方抓了药。虽然都是我们的付出交换进来的“八+一”,但绝绝大部分却都进了那几个人的肚子。

在甲六我一共住了四十天,多多少少地也算享受过两回“八+一”。是不是享受过第三回,我的印象很模糊,好像有过,又好像没有。有的方面大一些,可具体情性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了,可能和第一次享用的意思差不多,所以造成印象重迭,模糊了。不管有没有,写在这里的意思是,万一真的有,一片美意别给人家埋没了。

享受的第一次,是“东北”进号以前,也就是我刚买了红塔山之后,那天好像也是有点嗅餐的意思,忘记了是因为什么事了。甲六里能够享受“八+一”的通常是三个人,刘队、老舅、大辛。这次还是倒了三杯,并没有给我设置器具,但刘队还是照顾了一点面子,觉得既然我都目睹了全过程,不让我沾点也不合适。于是,邀请了我,属于刘队的一杯是我们俩人喝掉了。刘队之所以如此“谦虚”,让那俩人还保持原状,我想肯定在他们三人之间也必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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